18日看護給老人喂藥 20日老人摔倒 27日呼吸衰竭
  醫院搶救室內,家屬正在護理老人 ■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主任記者 王齊波 攝
  96128熱線:市民反映,於洪區吉祥敬老院有一個86歲老人睡眠不好,於是工作人員給吃了安眠藥,第一次吃的半片沒什麼作用,後來又加兩片拌飯里吃,有一天老人走路摔倒了,摔得挺嚴重。目前,在醫院接受治療。
  本報記者 華商響網記者 黨兆昱實習生 張文瀚 核實報道:86歲老人在敬老院住了11天后,其家屬就接到了老人摔傷的電話。目前,老人出現呼吸衰竭。
  敬老院的看護人員承認,在老人摔傷之前,因老人“鬧騰”給其喂了三片“阿普唑侖”,希望其睡眠,甚至拌進飯里讓老人吃。
  醫生表示,老人服用的藥主要用於抗焦慮,用於治療精神類疾病,該藥物可能促發老人呼吸衰竭,但具體結果要通過藥理鑒定才能得出。
  家屬:看護主動說“喂點藥”,稱無副作用
  昨日10時,在沈陽二四二醫院搶救室,孫素賢老人躺在病床上,意識處於模糊狀態。醫院診斷為墜積性肺炎,呼吸衰竭,缺血性腦血管病。
  據老人的兒媳婦張虹(化名)介紹:“婆婆今年86歲了,我們是10月9日將老人送進吉祥敬老院的,10月20日,就接到了老人摔傷的電話。”
  “我婆婆是在凌晨3點摔倒的,摔倒之後沒有人扶,起來後又摔倒了一次。”隨後,張虹拿出老人摔倒後拍下的照片,老人臉部多處淤青腫脹。
  張虹說,最讓他們難以接受的是後來知道了工作人員給喂藥的事。
  隨後,老人的兒子蘭先生拿出拍攝的藥瓶照片,藥品為阿普唑侖。據瞭解,阿普唑侖主要用於抗焦慮,也可作為抗恐懼藥,並能作催眠用。
  “看護第一天晚上給我愛人打電話說老人晚上不睡覺鬧騰,想喂點藥。我們問有副作用沒,當時跟我們說沒有任何副作用。”蘭先生說。
  看護人員:喂了3片藥,從其他人要的
  13時,記者和蘭先生一同來到於洪區西江北街附近的吉祥敬老院。看護人員小王表示,一共就給老人吃了3片“安眠藥”。
  “這藥是我向別人要的,頭一天我給吃了一片,沒起作用,第二天我給吃了兩片。你家老人身體什麼狀態我怎麼知道,別跟我說這事,你媳婦同意我給她吃藥的。”小王說。隨後,蘭先生與小王爭吵了起來,蘭先生認為妻子的意思並不是同意喂這樣的“安眠藥”。
  敬老院的其他看護說,曾經被喂藥的其他老人正在熟睡。
  院長:三個老人被喂藥,其他兩人沒問題
  蘭先生來到院長辦公室,一位周姓女子表示自己是該敬老院的法人代表,其愛人秦先生主持日常工作。
  秦先生承認了看護給老人喂藥的事,並認為家屬方面和敬老院都有一定的責任。
  “要是知道老太太鬧騰我們也不能收。晚上拿著棍子去撞其他老人的門,影響其他老人休息,所以才給吃的藥。藥是其他家屬帶過來的,其他老人吃了一點沒事。人的身體狀況不一樣,一共就是吃了3片。”周女士說,一共給三個老人吃了這個藥,其他兩個老人沒有什麼問題。
  對於晚上為什麼沒有人看護的情況,周女士表示,看護不可能每個人都看護到,當時收費是900元一個月,不可能全天候看護,要是每個月2000元-3000元,看管方式就不同了。
  蘭先生表示,老人在敬老院摔成這樣,看護還隨便給吃藥,這是讓人難以接受的事情。
  最後,敬老院提出讓蘭先生提出賠償標準,適當給予賠償,私下解決。蘭先生並未答應此事,他表示這不單單是錢能解決的事。
  醫生:老人所食藥物屬於處方藥
  對於用量方面,張虹表示,她聽到的消息稱老人一共服用了3片半“安眠藥”。
  老人受傷後先被送往了沈陽739醫院,在醫生辦公室,10月25日的病歷中這樣寫到:“患者現居住於敬老院,1周前(10月18日)敬老院工作人員因患者煩躁不安(敬老院工作人員訴與家屬溝通,家屬訴未與家屬溝通)給予服用阿普唑侖1片,次日給予口服阿普唑侖2片,於20日發現患者躺於地上,當日發現皮膚淤青,工作人員給予口服環丙沙星治療,兩天前出現呼吸困難卧床,呼吸困難較前加重。”
  醫生辦公室俞姓醫生表示,阿普唑侖屬於處方藥,一般根據醫生的說明進行服用,這個藥一般用於治療精神類疾病,不適合正常的老年人服用。這個藥物很可能促發老人呼吸衰竭,但具體結果要通過藥理鑒定才能得出。
  民政局:敬老院被下達整改通知書
  於洪區民政局一位張姓工作人員表示,於洪區民政局通過相關媒體報道已經知道了吉祥敬老院給老人喂藥的事。
  該工作人員表示,事發之後於洪區政府工作人員高度重視,目前已經向該敬老院下達了“整改通知書”,並積極協調處理此事。目前雙方已經走向司法程序,法院通過對老人的病情診斷以及藥物鑒定的相關結果,來確認責任劃分。
  該工作人員承認吉祥敬老院為於洪區政府審批過的敬老院,屬於民營性質。對於該敬老院護工人員是否有護理證時,該工作人員迴避了這一問題。
  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曾祥輝表示,敬老院與家屬之間是委托照顧的合同關係,敬老院有對老人看護和保證人身安全的義務。敬老院看護在沒有醫囑的前提下,擅自給老人用藥是不可以的。如果因此造成老人受傷和病重則構成違約行為,對此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償,在此過程中敬老院負主要責任。
  ■業內調查
  對老人用藥
  敬老院均比較謹慎
  大東區一家敬老院的工作人員表示,一般只要是沒有傳染病或者精神疾病的老人,敬老院都接收,但從來不會給老人使用安定類藥物。
  對於給老人使用安定藥物的說法,該工作人員稱自己從未聽說過這樣的事情。對於有些老人比較鬧騰的情況,也不可能使用鎮定劑或是安定藥物。
  沈陽市棋盤山開發區一家養老院工作人員表示,只要是沒有精神疾病和傳染病的老人都可以接收,會嚴重影響他人的老人一般不會接收,即使接收也不會給吃安定片。老人有病需要吃藥則由醫院給老人開好,老人家屬列出具體的單子,但養老院絕對不會私自給老人吃藥。老人生病的時候會聯繫家屬送老人去醫院。此外該養老院稱,護理人員都受過培訓。
  沈北新區一家養老院工作人員表示,接收條件同樣是沒有精神類疾病和傳染病,能自理的和不能自理的只是費用不同,有些疾病只要有醫生的證明就可以入住。
  此外,也有養老院表示,養老院中有單獨的醫護室,聘請的是有醫師資格的醫護人員,可以治療感冒發燒、上火等小的日常疾病。  (原標題:86歲老人敬老院內被喂處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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