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29日消息(記者王宇)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俊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
  這個案件當中,被告人吳俊是新浪網技術(中國)有限公司的視頻編輯,通過依法審查,查明他是於2010年的11月到2013年的8月之間,多次接受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的委托,這兩個公司都是楊秀宇所開辦的,這個楊秀宇網名就是"立二拆四"。
  吳俊接受委托之後,利用其擔任新浪網技術(中國)有限公司視頻編輯的職務便利,為上述兩公司在新浪網推薦發佈視頻,並且收受上述二公司給付的人民幣,共計50100元,被告人吳俊後被查獲歸案。在庭審過程當中,被告人對自己被指控的這個罪行並沒有太多的異議,也表示,後來在檢察官的教育之下,對自己的這個違法行為有了一些認識和改變,但是當時他並不認為收受的錢財是為了有另外的特殊委托和權錢交易的問題,當時只是認為這是勞務費,他還是認為自己只是按當時說好的金額收費,多收的還多次返還給了對方。而公訴人認為吳俊在收受錢財之後,確實是為對方做了對方公司想要他做的事情,這已經是構成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應該受到法律的處罰。  (原標題:新浪一編輯涉收賄推薦視頻受審 曾與立二拆四聯手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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